【食物安全】斬件燒味表面細菌快速生長  專家建議出爐室溫放置4小時內食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8 17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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斬件燒味表面細菌快速生長  專家建議出爐室溫放置4小時內食用

燒味在處理、切割和包裝等過程中可能會受細菌所污染。食安中心昨(7日)公布燒味在室溫下展示時的微生物質量變化研究,結果顯示燒味斬件前並不利於細菌快速生長,原件在店面櫥窗展示的做法,對增加食物安全風險不大,惟細菌在剛製成並已斬件的燒味表面快速生長,建議商戶應在有溫度控制下展示燒味,否則在2小時內出售,亦不應展示超過4小時,食肆職員亦應在處理燒味時應遵守良好衞生。

在2019年8月和9月期間在8間食肆購入燒肉、叉燒、燒鴨和燒鵝,並要求這些商戶的食物處理員把剛製成的燒味放置於商戶處所至8小時,期間分別會在燒味剛陳列時,以及陳列4小時、6小時和8小時後採集樣本。

研究結果顯示,燒味斬件前並不利於細菌快速生長,在沒有溫度控制的情況下,現時燒味店和餐廳把沒有斬件的燒味整塊懸掛,並展示在店面櫥窗一段時間的做法,其細菌數量於8小時後亦無顯著增加,對增加食物安全風險機會不大。

另一方面,結果顯示細菌可以在剛製成並已斬件的燒味表面快速生長。因此,提供斬件和包裝燒味的商戶應在有溫度控制下展示燒味,否則最好在2小時內出售,亦不應展示超過4小時;以保鮮紙包裝的樣本在展示8小時後,其水活性總體上有所增加,有助細菌生長。

中心建議公眾如果購買即場切件的燒味,要在購買後4小時內食用。如果購買置於食品展示櫃檯上已包裝的斬件燒味,要盡快食用或放入雪櫃貯存。

中心亦建議業界分開小批量生產當天售賣的燒味,以減少陳列時間。業界若在出售燒味時即場斬件,應限制未斬件的燒味在室溫下展示不超過4小時,並提醒消費者應 在4小時內食用斬件燒味 。

業界選擇在室溫下以包裝展示形式出售已斬件燒味︰最好於斬件後2小時內售出燒味,製作後的售賣時間最長不應超過4小時;可以加上忠告,提醒消費者應盡早食用斬件燒味或放入雪櫃貯存。

從業員在處理即食食物時,應戴上即棄手套;手套如有損壞、弄污,或因從業員暫停工作而除下,便應丟掉;亦應穿着清潔的淺色外衣或工作服,如在配製食物時弄污衣物,應當更換或清洗。從業員在處理食物時,應盡可能戴上口罩。口罩如有損壞、弄污,或經長時間使用,便應丟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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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麗娜